《公告》規定,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后,應將年度工資薪金收入額、勞務報酬收入額、稿酬收入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匯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無住所居民個人在計算綜合所得收入額時,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其中,無住所居民個人為外籍個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計算工資薪金收入額時,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語言訓練費等八項津補貼優惠政策,也可以選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時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