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員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3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到4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9-01-31 16: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