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增值稅稅控系統產品及維護服務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243號)規定:將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中的USB金稅盤零售價格由每個490元降為200元,報稅盤零售價格由每個230元降為100元;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中的TCG-01稅控盤零售價格由每個490元降為200元,TCG-02報稅盤零售價格由每個230元降為100元。從事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服務的有關單位,向使用稅控系統產品的納稅人提供技術維護服務收取的費用,由每戶每年每套330元降為280元;對使用兩套及以上稅控系統產品的,從第二套起減半收取技術維護服務費用。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8-09-28 16: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