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4〕1016號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黑龍江、江西、陜西、內蒙古、云南、河北、河南、安徽、寧夏、廣西、海南、廣東、湖北、四川、湖南、浙江、遼寧、吉林、江蘇?。ㄗ灾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寧波、廈門、大連、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現就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恒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公司)及分支機構(名單附后)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04年起,上述證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交、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3號)規定,在各證券公司總部所在地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暫不實行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辦法。
????二、上述證券公司應在每年年度納稅申報后,向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報送匯總納稅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
????三、總部設在深圳特區內的證券公司,應將深圳特區內的業務與特區外業務分別核算,分別按規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上述證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和檢查。
????五、上述證券公司在以后生產經營年度中,因所屬分支機構發生變化,需調整匯總范圍、預交稅款比例和變更名稱的,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通知。
????附件:1.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2.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3.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4.恒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5.興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6.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7.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8.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名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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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