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部署,加快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跨區域辦稅便利性,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稅事項同城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汕頭市轄區域內的稅務機關通過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為納稅人提供不受區域限制的辦稅服務。
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業務范圍包括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等5大類82個辦稅事項(具體事項詳見附件1)。
三、全市24個綜合性辦稅服務廳可受理同城通辦業務(具體辦稅服務廳信息詳見附件2)。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本公告所列的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同城通辦事項。
四、受理稅務機關負責同城通辦事項的受理及資料采集,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同城通辦事項的后續管理,并負責非即辦類事項的審批及審批資料采集。同城通辦業務中需要使用稅務機關印章的,加蓋受理稅務機關的印章。
五、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以及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stsw/stsw_index.shtml)進行查詢。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同城通辦業務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
2019年10月31日